
鄧通,比特鏈視界
近期,美國眾議院正在審議《數字資產市場清晰度法案》(CLARITY 法案)。該法案以《21世紀金融創新與技術法案》為基礎,是一項市場結構法案。美參議員 Elizabeth Warren 警告:該法案可能允許非加密公司通過資產代幣化來規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監管。根據眾議院的這項法案,像 Meta 或特斯拉這樣的上市公司,只需把自家股票放到區塊鏈上,就能徹底擺脫 SEC 的監管。
《CLARITY 法案》有哪些內容?法案對加密行業的發展有哪些意義?業內人士如何評價該法案?
一、《CLARITY 法案》內容速覽
2025年5月29日,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弗倫奇·希爾提出了《數字資產市場清晰度法案》,旨在通過明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的職責,消除長期以來數字資產監管方面的模糊性。
6月23日,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和農業委員會提交了該法案,該法案將數字商品定義為:其價值與區塊鏈的使用「內在聯繫」的數字資產。
「成熟的」區塊鏈
《CLARITY 法案》要求,與成熟區塊鏈相關的數字商品的價值「主要源於區塊鏈的使用和運作」,不得限制或賦予任何用戶特權,並且限制特定持有人持有流通單位的 20% 以下。 成熟度(或預期成熟度)將成為該法案框架某些特徵的先決條件。
該法案將允許數字商品發行人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證明其相關區塊鏈已經成熟,並確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評估區塊鏈成熟度的標準。 《CLARITY 法案》 將 成熟的區塊鏈定義為「區塊鏈系統及其相關數字商品不受任何個人或團體共同控制。」
該法案包含具體的時間限制——區塊鏈在法案通過後四年內,或首次出售(以較晚者為準)後才能成熟。SEC 將通過半年報告和披露信息來確保成熟度,披露內容包括發行人籌集的資金數額、區塊鏈系統的發展時間表以及如何實現成熟。
SEC將如何使用這些成熟度信息仍有待觀察。根據草案,當數字商品發行人或其相關或關聯人士認為區塊鏈已達到成熟度時,可以向 SEC 提交某些信息。
SEC 可以在 60 天內駁回申請,或因信息不足或問題新穎/複雜而申請延期。如果 SEC 未在 60 天內發出駁回通知,則區塊鏈將自動被視為成熟。
對創始人和開發者來說,好處在於,這個過程雖然漫長,但有時間限制,因此發行方無需無限期地等待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潛在認證。數字商品向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申請認證,預計也會經歷類似的反覆流程。
SEC管轄權
該法案將為符合特定條件的成熟區塊鏈上涉及數字商品的投資合約提供1933年《證券法》註冊要求的豁免。 依賴豁免的發行人必須在12個月內將數字商品的銷售額限制在7500萬美元以內。法案將要求依賴豁免的發行人提交一份「發行聲明」。與未成熟區塊鏈相關的數字商品的發行人將面臨額外的報告要求。該法案將指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法案頒布後的270天內製定規則,對未成熟的區塊鏈實施額外要求,並允許其限制此類發行人依賴豁免來籌集額外資金。
該法案不會根據收入或淨值參與門檻來限制合格投資者的準入。
該法案暗示, 受該法案約束的一些數字商品也可能屬於投資合同資產 ,這些數字資產是根據投資合同(一種證券)出售的。然而,「投資合同」不包括「投資合同資產」。這似乎意味著,某種工具必須通過投資合同發行才能構成「投資合同資產」,但「投資合同資產」本身並非投資合同,因此也不是證券。
法案將允許已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註冊的傳統證券市場參與者在通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但無需註冊)後參與二級市場交易,前提是兩家機構的監管「一致」。 該法案將允許已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註冊的另類交易系統(ATS) 在一定限制下交易任何符合上市標準的數字商品。SEC 將對這些市場參與者的數字商品交易擁有管轄權和規則制定權。
CFTC管轄權
該法案將賦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任何已在其註冊或被要求在其註冊的實體進行的數字商品交易(包括現貨或現金市場)的專屬監管管轄權。 該法案將要求數字商品交易所( DCE),例如目前主導加密貨幣交易的中心化平臺,以及數字商品經紀商和交易商向CFTC註冊。該法案將制定交易所必須遵守的核心原則,其中包括交易監控、記錄保存和報告、處理反壟斷以及最大限度地減少利益衝突等。該法案將禁止DCE將其資產與客戶資產混合,但客戶可以出於某些原因放棄這一權利。該法案將禁止DCE及其關聯公司為自營帳戶進行交易,但允許CFTC制定規則,允許出於某些特定目的進行此類交易。該法案將要求更新破產法,以核算DCE持有的資金,但將刪除那些免於混合禁令的資金。
大宗商品交易所 (DCE) 將被允許僅提供相關區塊鏈已認證為成熟,或(對於尚未成熟的區塊鏈)其發行人符合持續報告要求的數字商品。在上市新的數字商品之前,DCE 必須發布某些信息,包括原始碼、交易歷史記錄和「數字商品經濟學」。新的認證將在提交申請後 20 天生效。CFTC 的否決將需要進行詳細分析。
臨時登記及其他規定
法案將設立臨時註冊制度,在法案實施前對數字貨幣交易所 (DCE)、經紀商和交易商進行監管。申請註冊的實體將被視為符合臨時註冊制度,但需滿足某些條件,包括保護客戶資產並允許 CFTC 查閱其帳簿和記錄。允許 CFTC 向根據臨時註冊制度提交申請的中介機構收取費用的條款將在四年後失效。
驗證等去中心化金融活動將被排除在該法案的要求之外,但不會被排除在該機構的反欺詐和反操縱權力之外。
該法案:
1)將《銀行保密法》應用於新的數字貨幣交易所、經紀商和交易商,使其遵守反洗錢要求;
2)修改《銀行控股公司法》,允許金融控股公司和符合條件的銀行開展數字商品活動;
3)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對支付穩定幣的管轄權限制在涉及註冊實體的交易範圍內;
4)創建合格的數字資產託管要求(可能包括銀行),該要求可能受到不同監管機構的州或聯邦監管,具體取決於類型。
二、《CLARITY 法案》的意義
1.從關注是不是證券到「是否足夠去中心化」
《CLARITY 法案》不再關注「某種加密貨幣是不是證券」,而是關注成熟度——「去中心化程度如何?」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去中心化程度最終將決定SEC(針對早期受中心化控制的代幣,被指定為「投資合約資產」)或CFTC(針對更成熟、完全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網絡代幣,被指定為「數字商品」)的管轄權。
2.為數字資產監管創建全新框架
明確 SEC 與 CFTC 分工,改善長期監管模糊問題。
3.促進DeFi生態發展,吸引傳統金融入場
法案明確認可並保護去中心化金融協議。該法案涵蓋了自主託管權和反欺詐執法,同時承認真正去中心化的協議運作方式與傳統金融實體不同。這一認可對於DeFi生態系統的成熟及其與傳統金融體系的融合至關重要。
另外,法案為傳統金融參與者提供監管框架,使他們不用擔心合規風險的涉足加密貨幣行業。
三、來自Stand With Crypto的催促
2025年7月7日,Coinbase 的非營利倡導機構 Stand With Crypto 與其他 65 個加密組織聯合向國會發送了一封信,敦促他們迅速通過《CLARITY 法案》。聯盟成員還包括一些非同質化代幣 (NFT) 領域的巨頭,例如 OpenSea 和 Dapper Labs等。
信件原文如下:
尊敬的美國眾議院議員們:
感謝你們一直以來致力於促進美國創新和加強消費者保護。我謹代表5200萬擁有加密貨幣的美國人,懇請你們支持兩黨共同制定的CLARITY。我們知道, 有人試圖將加密貨幣立法政治化,但隨著加密貨幣徹底重塑全球經濟,除非我們採取全面擁抱區塊鏈技術的親加密貨幣政策,否則美國將面臨落後的風險。
我們正面臨一個關鍵的十字路口。加密貨幣不僅為更具包容性、透明性和安全性的數字經濟奠定了基礎,而且還以前所未有的規模為經濟機遇、創新和金融賦能打開了大門。
美國在加密貨幣領域的領導地位已經出現下滑的跡象。我們不能讓無所作為和不確定性危及我們保障美國經濟未來的能力。最重要的是,美國加密貨幣行業需要市場結構——這確保了清晰的規則,並為開發者、用戶和倡導者提供持續創新所需的監管透明度。
加密貨幣開發者需要明確的指導和保障措施,以創建用戶可控制其數字資產的區塊鏈系統;消費者需要一致的透明度、安全性和問責標準,以保護他們免受欺詐、損失和濫用;目前缺乏標準化規則阻礙了機構的採用和創新,迫使人才和企業轉向對加密貨幣更為友好的海外司法管轄區。CLARITY 法案通過其監管框架解決了這些問題,包括明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的角色和職責。CLARITY 法案不僅將賦能開發者進行創新,還將通過選擇保護消費者,促進更多人參與區塊鏈經濟,並加強國家安全。
籤名的65個加密貨幣組織代表著21個州超過6100個工作崗位,他們支持「Stand With Crypto」組織代表美國加密貨幣所有者的努力,為加密貨幣行業倡導清晰、常識性的監管。我們懇請您支持CLARITY 法案,釋放加密貨幣行業的潛力。
四、業內人士如何評價該法案?
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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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Elad Roisman : 該法案是 向數字市場「提供所需清晰度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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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同意現行聯邦法律存在監管漏洞,並 敦促國會通過「有針對性的立法」來填補這一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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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創新委員會主席兼代理執行長 Ji Kim : CLARITY 法案是朝著明確加密規則邁出的重要一步 ,該規則定義了 SEC 和 CFTC 的角色,保護了自我保管權,並保障了消費者的權益。
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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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蒂莫西·馬薩德提出了重大擔憂,尤其是關於反洗錢條款。「我們必須為財政部和其他監管機構提供足夠的工具來應對這些風險。但我認為我們還沒有做到這一點。」當被直接問及 該法案是否充分解決了反洗錢問題時,馬薩德回答說「不夠」 ,並指出了關鍵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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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僅適用於中心化中介機構的《銀行保密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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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資產無需通過中介機構即可轉移,從而造成執法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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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需要對去中心化協議和外國平臺擁有更多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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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幣發行者應被要求監控可疑的錢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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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民主黨領袖馬克辛·沃特斯(Maxine Waters)批評該法案倉促且不負責任,並警告稱,該法案將削弱對高風險數字資產活動的監管,並為潛在的濫用行為打開大門。 沃特斯還對唐納·川普的經濟利益與聯邦加密貨幣政策之間日益糾纏不清表示擔憂。她將該法案稱為「川普的加密貨幣騙局」,並指出總統在數字資產領域的影響力不斷擴大,包括交易平臺、穩定幣、挖礦公司、NFT 和其他代幣投資,估計這些投資至少帶來了 6.2 億美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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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參議員 Elizabeth Warren 警告: 該法案可能允許「非加密公司」通過資產代幣化來規避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監管。 根據眾議院的這項法案,像 Meta 或特斯拉這樣的上市公司,只需把自家股票放到區塊鏈上,就能徹底擺脫 SEC 的監管。
五、結語
《CLARITY 法案》是繼《GENIUS 法案》後又一引起行業矚目的法案,若法案最終獲得通過,必將利好加密貨幣行業的遠期發展前景,並在短期內拉升加密市場行情。但仍需要關注美國SEC和CFTC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的權力分配、「成熟度」判定等具體問題。若兩個監管部門配合默契,則將促進美國加密貨幣行業的創新發展,並且吸引更多傳統金融巨頭入場加密貨幣領域。但若兩者之間存在監管摩擦,則將使行業繼續面臨監管混亂局面。
對於美國而言,這是加密貨幣行業發展的轉折點;對於全球加密貨幣行業而言,這是一次充滿機遇與挑戰的嘗試,不論成功與失敗,都會成為監管制定者的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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