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5 年我國《刑法》增設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隨著「斷卡」行動的不斷深入,該罪名的起訴量快速增長,公開數據顯示,幫信罪已佔刑事犯罪案件的第三位。實踐中,大家對該罪名是愛恨交織,一方面,其相較於共犯責任較輕而備受「青睞」;另一方面,作為兜底條款又令人棘手,難以輕易擺脫法律後果。在實踐中,不同地區的法院對於幫信罪的裁量標準也存在較大差異,導致「同案不同判」的現象屢見不鮮。2025 年 7 月 28 日,「兩高一部」聯合發布了《關於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可謂是關於幫信罪司法實踐的一次超級加固板說明書,也被許多人稱之為「幫信罪新規」。
一、幫信罪新規有哪些變化?
《意見》對幫信罪的認定標準、量刑規則作出了重大調整,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二、七個典型案例的司法指導意義?
《意見》發布時同步公布了 7 個典型案例,這 7 個案例分別涵蓋了「U 商」,「號商」和「職業解封人」等黑灰產的關鍵角色。尤其是案例 4 聚焦虛擬貨幣犯罪領域,通過研讀意見和公布的典型案例,筆者發現與我們日常辦理的刑事案件沒有太大區別,但在打擊網絡犯罪和黑灰產上手段更嚴,力度更大。
【基本案情】2022 年 7 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張某、趙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共謀通過轉帳、提現和購買虛擬幣等方式為他人轉移犯罪資金。三人分工明確,由王某提供資金,通過趙某某購買虛擬幣交給上線作為保證金,再由王某、張某向他人收購大量銀行卡,提供給上線用於接收犯罪資金。當犯罪資金存入王某等人提供的銀行卡後,上線通知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即安排他人在黑龍江省大慶市多個銀行取現,在抽取到帳資金 10%-15% 的提成後,將其餘資金購買虛擬幣轉移給上線。經查,2022 年 8 月 5 日至 14 日期間,王某等人為上線轉移資金中有林某某等 15 名被害人被詐騙資金 40 餘萬元。
【判決結果】哈爾濱市阿城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理,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王某、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宣判後王某、張某、趙某某提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
【警示】王某、張某與趙某某通過銀行卡接收贓款後兌換為虛擬貨幣對案涉資金進行轉移,系典型的利用虛擬貨幣交易中的「 卡接 U 回 」方式轉移贓款的例證,也是許多犯罪分子自認「完美」的「資金閉環」操作。在實務中,許多上遊詐騙犯罪分子隱匿於境外,巧妙藉助虛擬貨幣匿名性、高度隱蔽性以及交易便捷性等特點轉移贓款以增加辦案機關的偵辦難度,下遊犯罪分子通過一系列複雜操作協助上遊完成資金的清洗與轉移,又為上遊持續「供血輸糧」,最終導致受害者損失難以挽回。該案的指導意義不僅具象化意見的適用規則,更為該類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行為指引與裁判尺度,即便未直接參與上遊詐騙,但為贓款流轉提供通道的「中間商」也應該被嚴懲。
三、新規出臺後,web3 從業者應該注意什麼?
web3 的春天,只能「合法吹風」
1.新規釋放明確信號,不知情不再是萬能的擋箭牌。對於 web3 行業從業者而言,應該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理解,提高警惕,加強風險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的合規策略以確保業務活動的合法性和合規性,避免不知情的情況下成為犯罪分子的「工具」或者「幫兇」。
2.寬嚴相濟政策下,學生或受脅迫者從輕,技術大佬從重。意見出臺後,虛擬貨幣交易平臺的搭建、維護人員,混幣器、匿名錢包的技術開發人員需要警惕風險,即使未直接參與詐騙或者傳銷,可能被認定為「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技術支持」直接構成幫信罪,因為你的開發工作實質上降低了犯罪門檻,故不再是「技術中立」而是「技術協助」。
3.OTC 商家無疑是在「刀尖舔血」,刑事風險顯著增加。OTC 商家在交易過程中若帳戶被凍結後繼續交易的,很可能被認定為「被限制後仍繼續實施行為」,直接構成幫信罪,如果為地下錢莊提供 USDT 對敲服務,可能數罪併罰。
4.web3 創業者合規勢在必行。web3 創業者對外應該儘早構建行業合規體系,對內加強內部培訓,定期組織全員進行法律培訓。
四、律師角度如何看待《意見》的關鍵影響和挑戰?
對於組織性、職業性幫助行為屬於《意見》中明確列為從嚴懲處的情形,該《意見》出臺後,一方面提高了上遊犯罪分子的犯罪成本,另一方面能夠有效嚴懲職業開卡人和職業養卡人等不法群體。儘管《意見》細化了定罪量刑的標準,為律師辦理幫信罪等刑事案件提供了更為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和規則指引,但是「明知」的認定仍可能因案件複雜存在模糊空間,行為人的主觀認識程度、行為動機、是否真的有利益驅動等因素都是我們需要在辯護工作中深度挖掘的。總之,《關於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的發布標誌著司法機關對虛擬貨幣行業的監管進入「穿透式」打擊階段。從業者需深刻認識到唯有構建覆蓋「事前審查 ->事中監控 ->事後追溯」的全流程合規體系,才能在合規框架內開展業務。
梅梅律師建議虛擬貨幣行業從業者幫人、幫忙別「幫信」,若被立案,立即聯繫律師,避免因錯誤口供導致明知的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