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Faisal Zaidi,CoinDesk;編譯:松雪,比特鏈視界
在不斷發展的區塊鏈和加密貨幣世界中,一個具有協同作用的法規和業務發展生態系統對於促進合作和創新至關重要。在一個公司在每個運營國家都必須遵守不同規則的碎片化世界中,建立去中心化經濟變得更加困難。最近,Crypto Oasis、Crypto Valley、DLT Science Foundation和Inacta Ventures聯手推出了首個全球協議報告,旨在幫助該行業應對日益複雜的法規和協議發展世界。
以下是由AlpinumLaw律師事務所的高級法律顧問Timea Nagy撰寫的一篇投稿摘錄,內容涉及《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iCA),這是歐洲即將生效的全面加密標準,使公司能夠在歐盟27個成員國實現其產品的協調推廣。
審視加密貨幣領域,我們發現法規在全球各地可能存在巨大差異,涉及到不同地區、法律管轄區和管理機構。為了建立一個更為一體化的框架,歐洲聯盟(EU)邁出了重要一步,引入了《加密資產市場監管法》(MiCA)。這一舉措有可能成為全球其他司法轄區的藍本。截至目前,MiCA作為在國際範圍內協調加密貨幣法規的可能性的象徵存在。
MiCA不僅僅是一項獨立的法規;它是歐洲委員會制定的綜合數字金融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更廣泛的戰略涵蓋了各個方面,包括即將出臺的數字運營韌性法規(DORA),其中包括適用於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的規定。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包含是圍繞分布式帳本技術(DLT)試點制度的新法規,重點是加強建立在DLT原則基礎上的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運作。
這項法規本身涵蓋了廣泛的範圍,涉及從發行沒有支持的加密資產到穩定幣,從加密資產交易平臺到存儲它們的錢包等各個方面。它旨在提供一個一體化的法規框架。該法規將加密資產定義為可在電子設備中轉讓和存儲的價值或權利的數字表示。它將它們分類為實用代幣、資產參考代幣和電子代幣,有效地包括了目前未受現有金融服務法規監管的加密資產。
新法規強調透明度、披露、授權和監管,這些都具有重要的影響力。值得注意的是,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需要從國家主管機關獲得授權,以在整個歐盟提供其服務。這一授權本質上充當了他們在聯盟內運營的護照。但這對瑞士或其他非歐盟國家意味著什麼呢?
瑞士以及任何其他非歐盟國家只要在歐盟國家提供與加密相關的業務就受到MiCA的影響。這意味著瑞士公司需要分析他們是否符合MiCA的規定;如果符合,他們是否擁有必要的許可證。
MiCA一般適用於三類人士:(i) 加密資產的發行人,(ii) 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以及(iii) 任何涉及交易已被授權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運營的加密資產交易平臺上交易的加密資產的行為,或已提出在這種交易平臺上交易的請求。此外,MiCA區分了不同類型的加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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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參考代幣: 一種不是電子貨幣代幣的加密資產,通過參考其他價值、權利或其組合(包括一個或多個官方貨幣)來維持穩定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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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貨幣代幣: 一種通過參考一種官方貨幣的價值來維持穩定價值的加密資產。
實用代幣。 指的是僅用於提供其發行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的加密資產。請注意!MiCA的範圍之外包括:DeFI協議、純NFT、CBDC、安全代幣或其他根據MiFID II符合金融工具條件的加密資產。
許可證。 MiCA為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資產參考代幣的發行人和電子貨幣代幣的發行人引入了許可要求。總體而言,CASP將觸發許可要求,除非它們已經是根據MiFID獲得許可的信用機構。如前所述,即使有現有的許可證,公司仍需要通知相關主管機關,告知其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的意圖。
監管。 在成員國一級,主管機關將負責監督CASP,並確保他們遵守MiCA中規定的規定。活躍用戶超過1000萬的CASP將被歸類為「重要的CASP」。雖然這些重要的CASP將繼續由相關主管機關監管,但歐洲證券與市場管理局(ESMA)將被賦予「幹預權」。該權限賦予ESMA採取措施,禁止或限制CASP提供加密資產服務,特別是在存在對市場完整性、投資者保護或金融穩定構成威脅的情況下。
對於穩定幣,監管領域涉及到歐洲銀行管理局(EBA)的介入。 具體而言,用戶數超過1000萬或資產儲備超過50億歐元的穩定幣將受到EBA的監管。此外,歐洲央行將擁有行使否決權的權力,以影響其認為有問題的任何穩定幣的運營。
市場濫用限制。 在MiFID II下不符合金融工具資格的加密資產將不在歐盟市場濫用法規的適用範圍內。然而,MiCA為加密資產市場制定了自己的市場濫用規則,以保障市場的完整性。這些規則將適用於被授權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運營的加密資產交易平臺上交易的加密資產。
結論
毫無疑問,MiCA對CASP的影響將是巨大的。這意味著我們可能面臨著實施必要變更的延期和潛在困難的階段。儘管前方可能存在一些障礙,但我們持樂觀態度,因為我們已經準備好從實際和法律角度應對這些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