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烽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Paul S. Atkins在2025年12月15日举行的加密货币工作组圆桌会议上发表演讲,围绕区块链时代的金融隐私与监管平衡问题展开了深刻阐述。他明确指出, 如果监管方向失误,加密货币可能沦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金融监控架构” ,甚至将整个行业推向“金融全景监狱”的深渊。在数字化与区块链技术深度融合的今天,如何在不侵犯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实施有效金融监管,已成为全球监管机构面临的共同挑战。
一、为什么这个问题至关重要?——错误监管可能导致“金融全景监狱”
Atkins在演讲中开门见山地指出,加密货币与区块链技术具备前所未有的交易透明性与可追溯性。每一笔链上交易都记录在公开账本上,链上分析公司已能高效协助执法部门将链上活动与真实身份相关联。 这种技术特性如同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有助于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另一方面也可能被滥用为全面监控工具。
如果监管机构采取极端化、全覆盖的监管思路——例如将每个钱包视为经纪商、每段代码视为交易所、每笔交易都强制上报——那么整个加密生态系统将被迫进入“全景监控”状态。这种状态下,用户的每一笔转账、每一次持仓调整乃至每一个智能合约交互都将暴露无遗, 个人财务隐私将荡然无存 ,创新活力也将被扼杀。
正如Atkins所警告的:“公共区块链比以往任何传统金融系统都更加透明……如果监管方向错误,加密货币可能会成为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金融监控架构。”这不仅关乎技术伦理,更触及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矛盾: 在保障安全与捍卫自由之间,应如何划清界限?
二、解决这一问题的基本原则:国家安全与公民隐私并重
Atkins强调,这一问题的本质是“极具美国特色”的, 人们能否在不牺牲隐私的前提下参与现代金融活动 。这反映出美国社会长期以来在国家安全与个人自由之间的价值权衡。
一方面,政府有义务通过《银行保密法》等工具遏制非法金融活动,保护公民与国家免受安全威胁;另一方面,“公民能够自由处理个人事务,免受政府监视”是美国的核心价值观之一。加密货币的出现,恰恰提供了一个在21世纪技术背景下重新思考这一平衡的契机。
因此,监管的基本原则应是: 既要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财务隐私权 。任何单方面强调监控或完全放任自流的政策,都将损害金融体系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委员会已有工具及其使用边界:从CAT系统看监管的自我克制
SEC在过去多年中已建立一系列数据收集与监控工具,例如 综合审计追踪系统(CAT)、掉期数据存储库和PF表格 等。这些工具在提升市场透明度、打击欺诈行为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暴露出监管过度扩张的风险。
Atkins以CAT系统为例指出,该系统最初旨在帮助SEC更清晰了解市场交易状况,却逐渐演变为一个“强大的监控系统”,使SEC“离大规模监控更近了一步”。更值得注意的是, 政府甚至没有充分利用所有已提交的信息 ,却让投资者承担了不必要的成本与隐私风险。
为此,SEC已主动采取措施,缩减CAT中部分最敏感的数据元素,并重新审视其范围与成本。这一做法体现了监管机构应有的 自我克制与工具理性 ——不是盲目追求数据最大化,而是审慎评估每一类信息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四、数字时代的监管挑战:信息获取越容易,越需保持谦抑
在“模拟时代”,金融监管受限于纸质记录、物理距离与人工流程,这些客观限制无形中为个人隐私提供了一定保护。然而在数字时代,尤其是区块链技术普及后, 信息获取的成本与门槛大幅降低 ,监管机构能够近乎实时、全景式地掌握用户交易行为。
这种技术便利若被滥用,将极易滑向监控过度。Atkins引用经济学家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中的观点,批评那种“认为只要收集足够信息、召集足够专家就能找到完美解决方案”的官僚思维。事实上, 信息不等于智慧,数据堆积不等于有效监管 。
因此,在数字时代,监管机构更应保持“谦逊与原则”,避免因技术便利而走向 surveillance overreach(监控越界)。加密货币与隐私增强技术(如零知识证明)的讨论,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五、避免过度监管:不把一切环节都变成监控节点
Atkins明确反对将加密生态中的每一个组成部分都纳入监管覆盖范围。他指出,如果政府“将每个钱包都视为经纪商、每个软件都视为交易所、每笔交易都视为应报告事件、每个协议都视为监控节点”,那么整个系统将变成一座“金融全景监狱”。
值得庆幸的是, 区块链技术本身也提供了保护隐私的工具 ,例如零知识证明、选择性披露、合规证明钱包等。这些技术允许用户在不必暴露全部财务细节的情况下,证明自己符合监管要求。例如,受监管平台可证明其用户已通过反洗钱筛查,而无需永久保存每笔交易的完整记录。
这为“少披露、多合规”提供了可能,也为监管创新开辟了新路径: 不是通过增加数据上报来强化监控,而是通过技术手段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实现合规验证 。
六、保障业务正常运行:允许部分信息不公开以维护市场健康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离不开一定程度的隐私与保密。Atkins指出,许多机构依赖 建立头寸、测试策略、提供流动性 的能力,而这些活动如果完全实时公开,将导致抢先交易、模仿行为、“跟风抛售”等扭曲现象。
例如,做市商和承销商如果必须实时披露每一笔库存调整或资金流动,其业务吸引力将大幅下降,市场流动性也可能受损。因此, 适度的信息不透明是市场健康运行的必要条件 ,监管应当为合理的商业隐私留出空间。
这一点在加密货币市场中同样适用。如果每一笔链上交易、每一个智能合约调用都完全暴露,不仅会抑制机构参与,也可能助长市场操纵行为。因此,监管框架应当在透明与保密之间找到平衡点。
七、构建目标框架:技术进步不应以牺牲个人自由为代价
Atkins在演讲结尾提出,终极目标应是构建一个 既促进技术创新与金融发展,又不牺牲个人自由 的监管框架。这一框架应具备以下特征:
原则导向 :以平衡国家安全与个人隐私为基本原则;
技术中立 :善用隐私增强技术,实现“合规不监控”;
分层监管 :区分不同主体、不同行为风险,避免一刀切;
动态调整 :随技术发展与市场变化持续优化监管工具。
他强调,此事“意义深远,影响持久”,需要监管机构、行业与公众共同参与讨论与设计。只有通过协作,才能找到那条“不牺牲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兼顾安全与创新的可行路径”。
八、对我国监管的启示:目标、原则、工具与框架的再思考
美国SEC的这场讨论,对我国在数字货币与区块链领域的监管实践也具有重要启示:
监管目标应明确平衡。 我国在推动区块链技术发展、规范加密货币交易过程中,也应树立 安全与自由并重 的监管目标。既要防范金融风险、打击违法犯罪,也要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鼓励技术创新。
监管原则应强调克制。 监管机构在利用大数据、区块链分析等工具时,应保持工具理性与权力克制,避免因技术便利而走向过度监控。可借鉴SEC对CAT系统的反思,建立 数据收集必要性审查机制 。
监管工具应科技适配。 我国可积极探索 零知识证明、同态加密、多方计算 等隐私保护技术在合规中的应用,推动“数据最小化、验证可信任”的监管模式。例如,在反洗钱监测中,可实现“证明合规而不披露交易细节”。
监管框架应鼓励创新。 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应为技术迭代与商业实践留出一定空间,避免因规则过细过死而扼杀创新。可考虑 沙盒监管、分类试点 等方式,在可控环境中探索监管与隐私的平衡点。
行业自律应发挥作用。 鼓励行业组织制定隐私保护与合规标准,推动企业自觉采用隐私增强技术,形成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觉 的三层治理体系。
Paul S. Atkins的演讲深刻揭示了加密时代金融监管的核心矛盾与可能路径。在技术能力空前强大的今天,监管者更需保持清醒与克制,避免滑向“全景监控”的陷阱。 用好现有工具、保障商业正常运作、保持权力克制 ,或许才是实现加密监管与隐私保护平衡的关键。这不仅是对美国的挑战,也是对全球每一个探索数字金融未来国家的共同考题。






